【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为切实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幼儿园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应对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在日常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分发等环节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疑似变质食品、食品污染、外来投毒等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 应急领导小组
由园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后勤负责人、保健医生、食堂管理员及各班班主任。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 后勤保障组
负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3. 医疗救护组
由保健医生牵头,负责对受害幼儿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联系医疗机构。
4. 信息报告组
负责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与整理。
三、应急处置流程
1. 发现与报告
一旦发现幼儿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同时向保健医生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 现场处置
保健医生迅速对患病幼儿进行初步检查,并根据病情安排送医或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同时,封存可疑食品及其留样,防止事态扩大。
3. 调查与分析
由后勤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是否存在食品质量问题、操作不规范或人为因素等。
4. 信息发布与沟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向家长通报情况,避免谣言传播,维护园所形象和社会稳定。
5. 善后处理
对受影响幼儿进行后续跟踪观察,妥善处理相关责任问题,并对全园进行食品安全再教育。
四、预防与培训
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教职工和幼儿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其掌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 每学期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班级、各部门须严格遵守,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通过本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将进一步增强我园对食品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