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增强师生员工对学校事务的参与感和监督意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校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推动学校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通过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办学水平。
二、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的内容应涵盖学校教育教学、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招生就业、后勤服务、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2. 教育教学改革措施与实施情况;
3. 财务收支情况、预算决算报告及重大资金使用;
4. 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结果;
5. 师资队伍建设、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人事信息;
6. 后勤保障、校园安全、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展;
7. 重大决策事项及执行情况;
8. 其他需要公开的校务信息。
三、公开形式
校务公开应采用多种渠道和方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达给相关人员。主要形式包括:
1. 校园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化平台;
2. 校务会议、教职工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正式会议;
3. 定期印发的校务简报、通知文件;
4. 设立意见箱、投诉建议渠道,接受师生反馈;
5. 通过家长会、社会联络等方式向外界公开相关信息。
四、公开程序
校务公开应按照“事前公示、事中沟通、事后反馈”的原则进行,确保公开过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具体流程如下:
1. 明确公开事项及内容;
2. 制定公开方案并报相关负责人审批;
3. 按照规定渠道进行公开;
4. 收集反馈意见,及时回应关切;
5. 对公开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不断改进工作。
五、监督与责任
学校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监督,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其在推动学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