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的编制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国家相关部门于2019年9月26日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进一步明确编制单位、审批部门及建设单位在环评过程中的职责与义务,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环评工作科学、公正、有效。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涵盖从报告书到报告表的不同类型项目。其核心内容包括对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技术规范、审核流程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建立和完善监督体系,确保环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防止虚假报告、抄袭拼凑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此外,办法还强调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前依法公开环评信息,接受公众监督,提高环境决策的透明度。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形成多方协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在实施过程中,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强对环评机构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抽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总体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推动环境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环评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为实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