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河长制工作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提升河道管理保护水平,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无锡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河长制工作制度。该制度以“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为核心,构建起覆盖全市主要河流的管理体系,推动水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治理深度融合。
无锡市河长制工作制度自实施以来,逐步形成了“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河长体系”,明确了各级河长在河道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市级河长由市领导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河流治理工作;县级河长由县(区)领导担任,负责辖区内主要河流的日常监管与问题整改;镇级河长则由乡镇负责人担任,直接对接村(社区),落实具体治理措施。
在制度运行过程中,无锡市注重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考核机制。通过建立河长巡河制度,要求各级河长定期对所辖河道进行实地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存在问题。同时,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河道信息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此外,无锡市还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河道保护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开展环保宣传、组织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增强全民护水意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河长制工作的持续推进,有效改善了无锡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了河道生态功能,为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无锡市将继续完善河长制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制度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