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贫困生救助工作方案】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条件,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贫困生救助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贫困生识别机制和帮扶体系,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教育资源和帮助,避免因经济原因导致学生失学或辍学,营造公平、公正、温暖的校园环境。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重点资助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孤儿、残疾儿童、单亲家庭以及因病致贫等特殊困难的学生。
三、认定标准
1.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2. 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
3.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
4. 父母一方或双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稳定收入来源;
5. 其他经学校认定的特殊情况。
四、工作机制
1. 成立贫困生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救助工作的开展。
2.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贫困生情况进行核查和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 实行“一人一档”制度,详细记录每个贫困生的家庭情况、救助措施及后续跟踪情况。
五、救助方式
1. 优先安排助学金、生活补助等政策性资助;
2. 提供免费教科书、校服、文具等学习用品;
3. 组织爱心捐赠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
4. 对特别困难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学业支持;
5. 鼓励教师与贫困生结对帮扶,给予个性化关怀。
六、实施步骤
1. 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救助政策;
2. 申请审核阶段: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初审、学校复核后确定救助对象;
3. 落实帮扶阶段:根据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并落实;
4. 跟踪评估阶段:定期对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救助效果。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大资金投入,合理使用各类救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3. 强化监督机制,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4.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贫困生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服务于贫困生群体,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心小学贫困生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