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车、执法用车、接待用车等。凡涉及公务用车的使用、调度、维护、费用报销等事项,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二、车辆管理职责
1. 主管部门:由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的统一管理,包括车辆调配、使用登记、日常维护及安全监督等工作。
2. 使用单位:各部门应按照工作需要合理申请用车,确保车辆使用符合规定,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3. 驾驶员责任: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认真执行出车任务,保持车辆整洁,及时上报车辆故障情况。
三、车辆使用规定
1. 审批制度:公务用车须提前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安排使用。
2. 使用原则:坚持“先急后缓、先公后私”的原则,优先保障紧急公务和重要会议、接待任务。
3. 禁止行为:严禁将公务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如私人探亲、旅游、接送子女等;不得擅自更改行驶路线或超范围使用。
四、车辆调度与使用流程
1. 车辆使用前需通过内部系统或纸质申请方式提交申请;
2. 由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并安排合适车辆;
3. 驾驶员在出车前检查车辆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发;
4. 使用结束后,驾驶员应及时归还车辆,并填写《用车记录表》。
五、车辆维护与保养
1. 建立车辆定期保养制度,按期进行年检、维修和清洁;
2. 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
3. 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六、费用管理
1. 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如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应按规定报销;
2. 报销时需提供真实、完整的票据和用车记录;
3. 严禁虚报、冒领、挪用公车经费。
七、监督检查
1. 定期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私自调用等情况;
2.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设立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八、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在试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3. 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本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用车秩序。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车辆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