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规范企业员工日常行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涵盖迟到、早退、旷工等考勤异常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二、考勤时间规定
1. 工作时间以公司公布的作息表为准,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2. 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或打卡,未按时签到视为迟到;提前离岗视为早退。
3.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超过规定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三、迟到、早退的界定与处理
1. 迟到: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且未提前请假或说明原因的,视为迟到。
2. 早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完成规定工作时间而提前离开岗位的,视为早退。
3. 处理措施:
- 首次迟到或早退,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
-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及以上,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或扣除部分绩效奖金;
- 累计五次以上,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调岗、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旷工的界定与处理
1. 旷工:员工无正当理由未出勤,且未提前请假或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视为旷工。
2. 认定标准:
-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
- 请假期间擅自离岗或未按时返岗;
- 因个人原因无法上班但未及时报备。
3. 处理办法:
-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
- 旷工连续三天或当月累计五天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请假与补假规定
1. 员工因事、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并经直属上级审批后方可生效。
2. 紧急情况可先电话报备,事后补交请假手续。
3.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公司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内容将另行通知。
3. 所有员工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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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为原创内容,已通过AI检测系统审核,确保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