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股东会决议
鉴于本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为维护股东权益,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决定对公司进行清算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成立清算小组
授权由股东代表A先生、B女士以及C先生组成清算小组,负责公司的清算工作。清算小组需在股东大会通过本决议之日起30日内完成清算计划的制定,并提交给全体股东审议。
二、清算范围
本次清算涉及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清算小组应全面盘点公司财产,核实债权债务情况,确保清算过程公开透明。
三、债权债务处理
对于公司的现有债务,清算小组需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制定合理的还款方案。同时,对未到期的债权予以追讨,确保公司资产最大化回收。
四、剩余资产分配
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清算小组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剩余资产进行公平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将在清算结束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其他事项
清算期间,公司原有业务暂停运营,但必要的事务处理不受影响。清算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以上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全体股东应积极配合清算小组的工作,共同推动清算进程顺利进行。
特此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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