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档案资源,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特制定以下档案室规章制度。这些规定旨在为工作人员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引,同时也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一、档案管理原则
1. 保密性:所有档案资料均属机密信息,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泄露或传播。
2. 完整性:所有归档文件必须保持其原始状态,不得随意修改或损毁。
3. 可追溯性:每份档案都应有明确的标识和记录,以便于查找和追踪。
二、档案接收与整理
1. 所有新产生的文件需经过初步筛选后方可归档。
2. 文件分类应遵循统一的标准,便于后续查阅。
3. 归档前需对文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如修复破损部分等。
三、档案借阅与使用
1. 借阅档案需提前申请,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
2. 借出的档案须在指定时间内归还,逾期未还者将予以提醒。
3. 档案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
四、档案安全措施
1. 档案室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潮等设施。
2. 定期检查档案存放环境,确保适宜的温湿度条件。
3. 对重要档案采取加密存储或其他特殊保护措施。
五、档案销毁程序
1. 对于超过保存期限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申请。
2. 销毁前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做好详细记录。
3. 实施销毁时应由两人以上共同监督完成。
六、违规行为处理
1. 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造成严重后果者,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需赔偿经济损失。
以上各项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全体成员严格遵守执行。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反馈沟通。通过大家共同努力,相信我们能够营造一个更加有序高效的档案管理工作氛围!
(注:本文件为内部参考材料,请勿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