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无烟环境建设,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现就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禁烟的重要性
吸烟不仅危害个人健康,还对周围人群造成被动吸烟的危害。作为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为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树立榜样。
二、明确禁烟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办公场所、会议室、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区域、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文化体育场馆等。所有领导干部在这些场所内均需严格遵守禁烟规定,不得吸烟或携带点燃的香烟。
三、加强监督与管理
各级单位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禁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禁烟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
四、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以及禁烟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人员的禁烟意识和自觉性。特别是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将禁烟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考核体系之中,定期检查评估禁烟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述要求,共同推进公共场所禁烟行动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具体日期]
[发文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