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提升村级事务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村村务公开与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确保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条 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村级事务运行情况。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接受上级政府及村民的监督。
第二章 村务公开的内容与方式
第四条 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 村级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 社会救助资金的发放明细;
- 其他需要向村民公开的重要信息。
第五条 村务公开可通过设立固定的公告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六条 村务公开的时间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公布。
第三章 财务公开的具体规定
第七条 财务公开的内容应当涵盖所有收入来源和支出项目,具体包括:
- 各类财政拨款及其用途;
- 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情况;
- 村办企业经营状况;
- 公益事业资金使用明细;
- 其他财务相关信息。
第八条 财务公开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报告、电子表格展示或现场讲解等方式,并确保内容清晰易懂。
第九条 每年年初需编制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并在村民大会上宣读;同时,每年度末须公布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第四章 监督机制
第十条 成立由村干部代表、党员代表和普通村民组成的村务监督小组,负责对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第十一条 对于未按规定履行公开义务的行为,任何村民均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或举报。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村民委员会所有。
第十四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本制度时,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通过建立健全这一套完善的村务公开与财务公开管理制度,我们期望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村民朋友,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乡村环境。希望每一位村民都能积极参与进来,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