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语言环境,促进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能力,我校决定开展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工作,并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规律,坚持“规范、科学、创新”的原则,全面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打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年级组、教研组需积极配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具体措施
(一)教师方面
1. 普通话推广
教师在课堂教学及校园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做到发音准确、表达清晰。
2. 书写规范
教师在板书、批改作业以及撰写各类文件时,应严格遵守汉字书写规范,杜绝错别字现象。
3. 培训学习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及语言文字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素养。
(二)学生方面
1. 课堂用语
学生在课堂上回答问题或讨论时,应使用普通话,避免方言干扰。
2. 作业书写
要求学生作业本上的字迹工整、规范,避免潦草书写或出现错别字。
3. 实践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活动,如演讲比赛、朗诵会等,激发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与热爱。
(三)校园环境建设
1. 标语牌设置
在校园内显眼位置设置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标语牌,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2. 图书角优化
图书馆定期更新书籍资源,增加语言文字类读物,供师生阅读参考。
四、监督检查
设立专门的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全校范围内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与评优评先挂钩。
五、总结与反馈
每学期末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总结本学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鼓励广大师生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规章制度的实施,我们相信育新学校将成为一所真正意义上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社会培养更多具有良好语言文字素养的人才贡献力量!
此规章制度旨在从细节入手,全面覆盖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多个层面,力求达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目标。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携手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