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党政同责: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安全生产中的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 失职追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具体职责
1. 党委职责
-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2. 政府职责
- 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3. 领导干部职责
-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 定期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监督与考核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2. 强化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 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五、附则
本责任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我们有信心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以上内容旨在明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细则,力求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同时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