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
乙方(采购方):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质量标准与要求
1. 甲方提供的所有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生产批文和检验报告。
2. 药品包装应完好无损,标签清晰完整,不得有虚假标注或误导性信息。
3. 如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二、验收与交接
1.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有权对药品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数量核对等。如发现任何问题,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
2. 若验收合格,乙方将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若存在异议且无法达成一致,则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三、售后服务
1. 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甲方承诺提供退换货服务,并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
2. 遇到紧急情况时,甲方须及时响应并协助解决,必要时可派遣专业人员到场指导。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相关业务往来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五、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未提出终止意向,则自动延续下一个周期。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