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分支机构,旨在通过系统的隐患排查与治理措施,将潜在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一、目的与原则
1. 目的: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操作流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治理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各部门需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内的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3. 安全管理部门承担日常监督职能,对各环节进行检查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隐患排查范围
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生产设备设施;
- 工艺流程;
- 作业环境;
- 消防系统;
- 职业健康防护;
- 应急预案等。
四、排查方法与频率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 定期排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 不定期排查:针对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特殊时期增加专项检查次数;
- 特殊情况下(如重大活动或自然灾害预警时),应立即启动紧急排查程序。
五、隐患分级与处理
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
- 对于一般隐患,要求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案;
- 针对重大隐患,则必须停止相关作业直至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上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六、培训教育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七、考核奖惩
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依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甚至经济处罚。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完善相关规定时,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
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落实,相信能够有效提升整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