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加强农村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阳光村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村务管理流程,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村务信息发布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村委会成员、驻村干部以及相关技术支持人员等。凡使用本系统发布或获取村务信息者均需遵守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所有应公开的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录入系统并对外公布;
2. 安全保密原则: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其他敏感事项的信息须严格保密处理;
3. 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数据采集、审核及发布等工作环节;
4. 监督制约原则: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三、具体措施
(一)信息采集与审核
1. 村委会负责收集整理各项需要公开的村务信息;
2. 所有信息在正式上传前须经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3. 对于重大决策事项还需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后才能录入系统。
(二)信息发布与更新
1. 系统管理员应当每天定时检查新收到的信息是否符合要求,并尽快完成发布工作;
2. 已经发布的信息如发现错误或者变化应及时更正或补充说明;
3. 定期清理过时无效的数据以保持数据库整洁高效。
(三)用户权限管理
1. 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赋予相应级别的访问权限;
2. 新增账号申请需填写详细资料并经过批准方可生效;
3. 密码设置要复杂且定期更换,确保账户安全。
四、违规处理办法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同时鼓励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今后如有修改完善之处另行通知。
通过建立和完善这样的管理制度,我们希望能够实现真正的“阳光村务”,让每一位村民都能够便捷地了解到自己关心的事情,同时也为政府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