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团队,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投身于高等教育事业,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并印发《安徽理工大学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
本办法旨在通过明确评选标准与程序,设立科学合理的奖项体系,以期更好地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校范围内重视教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同时,希望通过该奖项的设立,能够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希望全体教职员工以此为契机,积极进取,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共同推进我校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附件:《安徽理工大学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
安徽理工大学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