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会议的组织形式、职责分工以及运行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
一、会议组织
1. 会议由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和主持,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2.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具体时间由领导小组决定。
3. 会议地点一般设在指定会议室,特殊情况可采用视频会议等形式。
二、会议职责
1. 审议并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计划。
2. 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 对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
4. 监督检查决议执行情况。
三、参会要求
1. 所有参会人员需提前做好准备,熟悉议题相关内容。
2. 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3. 积极发言,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 遵守会场纪律,保持良好秩序。
四、会议记录
1. 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2. 记录应真实客观地反映会议内容,包括出席人员名单、讨论要点及最终结论等信息。
3. 及时分发给相关单位和个人,便于落实执行。
五、监督考核
1. 设立专门机构对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2.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3. 将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相信能够有效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