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互助,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旨在规范同乡会的组织管理,明确会员的权利义务,确保同乡会活动有序开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本同乡会以增进同乡情谊、弘扬家乡文化为宗旨,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增强会员间的团结与协作,共同推动家乡的发展和进步。
第二条 名称
本会定名为“XX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三条 组织原则
本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会长负责制,所有重大事项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第四条 活动范围
本会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交流、公益活动、职业发展支持等。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入会条件
凡具有本乡籍贯或曾在本乡居住过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六条 权利
1.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3.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和支持。
第七条 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维护本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4. 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领导机构
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组成理事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会长职责
1. 主持本会全面工作;
2. 召集并主持会员代表大会;
3. 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条 秘书处职责
1. 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2. 协调各部门工作;
3. 负责会员档案管理和信息更新。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 资金来源
1. 会员缴纳的会费;
2. 社会各界的捐赠;
3. 合法经营所得。
第十二条 使用原则
本会财务必须专款专用,定期向会员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章程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终止程序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解散本会,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五条 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本同乡会章程范本,希望每位会员都能遵守章程,共同努力,使本会成为一个温暖和谐的大家庭。
注:以上内容仅为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关条款。